第四十七章 迷雾归途(2/3)
作品:《组团当山贼》从北方回去,自然是要经过此处的。>
阮尽一点也不客气地跳上当今第一商人的豪华马车,里面还坐着庄含青。>
尽管此刻的阮尽欢是脏兮兮的,沈恙与庄含青二人脸上却不见半分嫌恶。>
“搭程顺风车吧,我去阴风十岭。”阮尽欢淡淡笑着。>
沈恙看着他,不由感叹:“阮尽欢,你是何苦,把自己搞成这样?”>
“人生得意须尽欢——我只想按照我的想法活,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,我从来不是人人敬仰的大先生,我会成为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。”阮尽欢端起桌案上放着的好茶,一饮而尽。>
庄含青愕然,牛嚼牡丹!>
沈恙静静地坐着不说话,眼看着马车要到阴风十岭了,他才开了口:“京畿那边的消息已经传了过来,夏临渊以为父报仇之名,杀了小皇帝,已经登基了。”>
“动作还真是很快,不过盛世也快来了吧?”阮尽欢低声喃喃,他从来不怀疑夏临渊有帝王之才。>
盛世要来了,可惜他大概见不到那一天了。>
“我至今有一个很大的疑惑,在此之前从未对别人讲过,阮先生可愿一听?”脸色苍白的沈恙,依旧是那骨瘦如柴的手指,可是脸上的神情却一点也不简单。>
想到无恙商号那遍布天下的情报网,阮尽欢已经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。“你是想知道,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大先生吧?”>
“不错。四年前至今,天下所传的大先生都姓阮,可是据我所知,四年之前,大先生似乎姓晏。而我记得,大概四年半之前,晏老将军曾经收养过一个孩子,正好跟阮先生你,长得一模一样,连名字都是阮尽欢。只不过,你与晏行云在青岚之役之前,从未见过面,只是知道对方的存在。”被藏了很久很深的隐秘,就被这个病弱的年轻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了出来。>
阮尽欢似乎陷入了回忆,转而轻笑,“无恙商号的情报网,果真是名不虚传。只可惜,你知道真正的大先生是谁了吗?”>
“是你还是雁流水,根本就无所谓,结局已经是这样了。”沈恙不过是个商人,有的秘闻可以探听,却不一定药知道得很清楚,知道得越多,就死得越快。“我只知,每一代大先生,真正的目的都是谋反,可是现在这个反已经被夏临渊谋了,你不像是能够做出这种决定的人,我能猜到的只有雁流水,他跟寻常人的想法不一样。”>
“雁流水是个懒人,只是一般人真的发现不了。他懒得去谋反,干脆交给夏临渊吧。”轻描淡写,阮尽欢浑然不觉自己说出了多么震撼的话。>
“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财神寨几位当家的,其实都是懒人。雁流水懒得谋反,薛忘音懒得逃命,颜沉沙懒得背叛,夏临渊懒得改变。而我,懒得算计。”>
阮尽欢戏谑地看着惊愕的沈恙与庄含青,又感叹道:“雁流水懒得谋反,所以最后葬身摘星台;薛忘音懒得逃命,所以常常住牢房;颜沉沙懒得背叛,所以还会跟着夏临渊玩儿很久;夏临渊懒得改变,所以才能放我走;我阮尽欢,懒得算计,所以成了个短命鬼。”>
这人身中阳春三月,现下只有一月不到的命了,竟然还能如此坦然地调侃这自己,调侃那些在别人眼中高不可攀的人……>
沈恙突然觉得,就算阮尽欢不是真正的大先生,此刻的风度,又有哪位大先生能够相比?>
明明是逐鹿天下的大事,却被阮尽欢说成了几个懒人之间相互比懒的游戏——庄含青亦觉得阮尽欢不是凡人。>
掀开帘子一看,阮尽欢就看到了那熟悉的山山水水。>
“就到这儿吧,我走了。”阮尽欢轻巧地跳下车。>
“送君千里,终须一别。”沈恙忽然也生出一种惆怅之感,虽然他只与阮尽欢有着两面之缘,这样的人,怕是再也见不到了吧?>
阮尽欢回头笑笑,“后会无期。”>
深青色的身影终于与那壮美的山色融在一起,被夕阳染上一层暖色。>
沈恙与庄含青立在车上很久,尽皆无言。>
熟悉的道路,却有陌生的心境,他来到这个世上短暂的四年半,似乎就要这么结束了。>
他的的确确是个自私的人,谁对他好,他就对谁好。>
后山的蒿草已经长得很高,直能将人盖住。>
阮尽欢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后山那一棵绿荫繁茂的梨树,上面挂着几颗小小的青梨,今夏,真是有口福了。>
厨房里冒出炊烟袅袅,阮尽欢却走到了飞来石边,看着那身姿挺拔,依旧穿着奢侈的织金黑袍的的人影,浅笑了一下,正好擦脸。>
将脸埋进那人宽大的袖中中间,阮尽欢扯着他,躺下来,唇角弯弯,懒懒说道:“薛二爷,我要吃樱桃扣肉。”>
薛忘音坐下来看着他,然后又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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